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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护照加注
2023-05-14 23:40

【适用情形】

具有中国国籍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,属下列情形之一者:

1、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外文姓名的;

2、在巴哈马使用的姓名拼写与护照姓名拼写不符的。

【所需材料】

1、照片。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电子版),点击这里查看照片规格要求。

2、申请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提供在巴哈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(如出生证明、结婚证、居留证明、更名文件等)。

4、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的意见。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(如护照、旅行证)以及监护关系凭证(如申请人出生证明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)。

【办理方式】

通过“中国领事”APP(以下简称APP,下载二维码见文末)在线填写个人信息、在线签字确认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、在线上传证件照片和现持护照信息页等申请材料,等待复审通过后预约到馆见面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护照加注免费办理。

2、办理姓名加注,到馆见面后需4个工作日,如需向国内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,办证时间不能确定。

3、不办理婚姻状况加注,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。

【咨询方式】

领事部地址:Shirley Street East, Nassau, The Bahamas

对外办公时间:9:30-12:00(每周五,节假日休息)

咨询邮箱:nassau@csm.mfa.gov.cn

咨询电话:+1-242-3931415(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,14:30-17:00,节假日除外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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